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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洛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

来源:商洛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7-06-01 11: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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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体育局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积极推广全民健身活动,在2016年试开放运行的基础上,现制定“商洛市体育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开放原则

本着“落实国家有关体育场馆开放、服务、保障和安全监管等规定,尊重和贴近社会公众需求,结合体育特点和本地实际,合理调配资源、改善服务效能,创新惠民举措、拓展服务项目、延伸配套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场馆使用率,向社会提供多样化和人性化的公共体育服务的原则出发,在不影响正常体育训练、大型体育赛事”的原则,为社会群体提供相应的活动场所,以“有限开放”为基本模式,同时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以达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的目的。

二、开放范围

商洛市体育运动中心现有大型体育场馆:商洛体育馆。

三、具体开放措施

1.每周一至周五:  7:00--9:30免费向公众开放;

  每周六、周日14:30--17.:30免费向公众开放;

  法定节日、全民健身日全天免费向公众开放;

2.上述时段外为低收费开放时间。

3.本馆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低收费开放(5折优惠)。

4.本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提前7天(特殊天气及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

5.本场馆每年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3000人次。

6.入场要求:所有进入馆内的运动人员必须持有证件。学生凭学生证及身份证,周边社区居民和健身者凭“健身卡”及身份证方可进入馆内进行健身活动。

7.室外活动场地全天免费对外开放。

四、开放管理的基本要求

    为保证开放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具体要求:

1.本馆安排专人管理,负责场地安全、维护正常秩序。

2.进入场馆的运动人员需申办健身卡,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易突发的重症患者建议不要入内锻炼。

3.持健身卡进入的运动人员,应遵守体育运动中心相关的规章制度与要求,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我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活动场地或责令其离开。健身锻炼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严禁进入办公区、机电设备等管理区域。

4.健身人员进入场地前,要出示健身卡并在值班室进行签名登记,健身者须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活动并按时离场。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流量,当健身人数较多,超出场地负荷时,应耐心说服后来健身者取消活动,避免秩序混乱。

5.管理人员每天在开放之前应积极做好准备工作,认真检查场地设施,发现安全隐患要认真填写记录表并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发生因场地设施而引起的伤害事故。管理人员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6.各类健身者需举止文明,爱护场馆设施,对有意破坏体育设施及其他设备设施者,需照价赔偿。

7.各类健身者在开放场地活动不慎发生意外伤害时,在场人员要及时协助救护,并拨打120求救。本中心协助救护,不承担责任。

8.锻炼场所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张贴健身锻炼须知等规章制度,规范健身者行为,明确事故责任,减少纠纷。

9.团体活动实行安全协议签订制度,活动前以单位、集体、协会名义组织活动的组织者必须与中心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每一位参加活动者都必须在安全协议上签字。

 

 

                               商洛市体育运动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