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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体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商洛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3-02-04 16: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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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体育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体育服务群众健康、弘扬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现结合实际,通过“商洛体育网向社会公布《商洛市体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洛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东段31号;邮编:726000;联系电话:0914-2329572)。

一、概述

2012年,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局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投入2万元对商洛体育网进行了重新改版,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在突出位置,方便群众查阅。

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层层梳理、审核,制定了《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商洛体育网站对外发布。同时,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我局将本机关的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作为对外公开的重点,对内则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干部职工任免、晋级、交流、奖惩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为重点,并按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确定了以商洛体育网、《商洛体育信息》、局机关公告栏等为主要媒介的公开形式,做到了除涉密事项外各项工作透明化,接受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三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体育工作特点,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将全面公开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全力办好体育赛事、加快体育中心项目建设、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作为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作用,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局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80余条,编发《商洛体育信息》16期,在陕西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开商洛体育信息34条,在商洛体育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条,开设专栏3个,其中发布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公示公告14条;部门工作动态、机关建设86条;体育业务、县区体育110条,其他信息68条。此外,还在商洛体育网公布了各科室、直属单位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工作传真,公众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咨询有关情况。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要求,但有内容涉及群众体育方面的咨询3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向我局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2013年,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充实内容体系,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把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来抓,不断完善网站配套设施,强化政务平台建设,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继续深化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